【簡介:】The General Aviation RevitalizationAct of 1994,國內一般翻譯為通用航空振興法。
上世紀80年代是美國通用航空大幅縮減的十年。1979年美國生產和交付的通用航空飛機有17000
The General Aviation RevitalizationAct of 1994,國內一般翻譯為通用航空振興法。
上世紀80年代是美國通用航空大幅縮減的十年。1979年美國生產和交付的通用航空飛機有17000架之多,到1984年降為2600架。這期間對通用航空發(fā)展產生十分不利影響的一項政策是《產品責任保險法》。該項法律要求,飛機生產廠家對其產品(包括幾十年前生產的老飛機及部件)終身負責(約40年)。與運輸航空相比,通用航空的事故率是比較高的,一般事故善后費用都在100萬美元以上。這樣一來,廠家每年因產品事故官司不斷,不堪承受賠償重負,只好終止一些老型號的生產。另外,每架新飛機都必須承擔高昂的保險費用。據說,賽斯納公司80年代中期新飛機價格中20%~30%是產品責任保險費用。由于這項法律的實施,新生產的飛機價格上升,影響了新飛機的供應,造成通用航空飛機機隊快速老化。
在經歷了嚴重滑坡之后,美國政府重新考慮通用航空的發(fā)展,經過幾年多方面的努力,1994年克林頓總統(tǒng)簽署《通用航空振興法案》,把通用航空飛機生產廠商對其生產的飛機及部件產品負責的年限定為18年,這法案一出臺就收到立竿見影的效果:一些停產的機種恢復了生產、飛機交付數量上升、新機種不斷涌現(xiàn)。從而拯救了通用航空制造業(yè)。與此同時,世界正值經濟迅速發(fā)展時期,特別是美國,使通用航空重新勃發(fā)生機。
美國通用航空業(yè)的誕生,有獨特的歷史背景和社會特征,有調動社會力量辦航空這樣讓我們們借鑒的先進經驗,也有歷史上對婦女和有色人種歧視導致通用航空興旺的奇葩。
中國通用航空的發(fā)展需要考慮哪些因素
1. 首先是法律法規(guī)因素,國家對于低空領域沒有完全開放。
2. 基礎設施建設因素,目前我國通用航空機場數量太少,飛機落不了地。
3. 市場需求因素,通航市場機制尚未形成,沒有市場需求。
4. 經濟因素,發(fā)展通航產業(yè)需要強有力的經濟支撐。
5. 環(huán)境因素,建設通航機場對于周邊環(huán)境的影響。